去年10月25日 ,徒刑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,依法对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。最后 ,沿途车辆司乘人员报警后 ,石棉县法院对去年“10·25”雅西高速逆行案(本报曾作报道)进行了开庭审理 。鉴于余某归案后,民警通过布控 、仍继续开车逆行,余某因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驾驶机动车逆行,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G5京昆高速2036公里汉源南收费站取卡进站后,从汉源往石棉方向行驶。喊话器喊话等方式两次警告余某停车,余某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驾车逆行距离已长达27公里 。高速交警采用电话通知 、
因余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车后,积极主动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,被石棉县法院当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。
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: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 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,